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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人民反共志願軍21

「雲南人民反共志願軍」的歷史背景泛指自1949年至1954年間,自中國雲南退入緬甸北境的原中華民國國軍,亦被稱為「泰緬孤軍」,進入泰緬寮「三角」地區整頓,人數僅一千四百餘人。在李彌將軍的領導之下,殘軍精實茁壯,竟能重創緬甸軍隊,爭取國內外的奧援,進而反攻雲南。軍隊曾於猛撒地區建立反共抗俄大學及機場,但戰果無法保持;1953年聯合國大會通過緬甸與蘇聯的控訴,要求中華民國軍隊退出緬甸。在國際輿論壓力下,政府決定將部隊解散撤回臺灣,自1953年至1954年止,先後將官兵與眷屬分為三批,由緬甸經泰國撤退。 戰利品照片為領章三對、紀念章一枚、胸章二枚,領章的符號為代表公安軍的盾牌徽章以及五角星徽章,由下至上分別為一線二星的中士、一線一星的下士,以及一顆星的軍官。照片左上方的紀念章為布製上掛的圓形章,最外圍為圖案化的穀穗,象徵農民階級,外圍最上方是代表中國國徽的五角星,章體中間為毛澤東的側面肖像,下方隱約察見圖案化的橄欖枝與五○式衝鋒槍,橄欖枝象徵和平。 右方是中國人民解放軍與中國人民警察胸章,可從此察見中共建國初期,解放軍與公安警察密不可分,1949年中國人民中央公安縱隊成立,各地區成立各自的公安武裝,即是今日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的前身。(502字)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不詳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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