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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人民反共志願軍17

「雲南人民反共志願軍」的歷史背景泛指自1949年至1954年間,自中國雲南退入緬甸北境的原中華民國國軍,亦被稱為「泰緬孤軍」,進入泰緬寮「三角」地區整頓,人數起初僅一千四百餘人。在李彌將軍的領導之下,殘軍精實茁壯,竟能重創緬甸軍隊,爭取國內外的奧援,進而反攻雲南。軍隊曾於猛撒地區建立反共抗俄大學及機場,但戰果無法保持;1953年聯合國大會通過緬甸與蘇聯的控訴,要求中華民國軍隊退出緬甸。在國際輿論壓力下,政府決定將部隊解散撤回臺灣,自1953年至1954年止,先後將官兵與眷屬分為三批,由緬甸經泰國撤退。 戰爭現場,軍隊需將戰利品拍照建檔,據以回報上級戰果,此批戰利品為擄獲共軍一部分武器,包含五○式衝鋒槍三把、四三式衝鋒槍一把、五三式步騎槍三把,以及彈藥袋三個一組,可觀察當時雲南地區的共軍主要持有的槍械武器為這三種類型,並皆為中蘇交易下的蘇製槍械仿製品。 五○式衝鋒槍是中共於1950年起自行仿製前蘇聯PPSH-41波波沙式7.62MM衝鋒槍,係為中共第一款國產衝鋒槍;四三式衝鋒槍,是前蘇聯設計的PPS-42式衝鋒槍改進款;五三式步騎槍,為前蘇聯售予中共的M1944卡賓槍生產技術,由中共於1953年自行製造,槍型配有刺刀,槍枝長度長,這三款槍枝皆具有結構簡單、加工及操作方便等特點。(503字)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不詳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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