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雲南人民反共志願軍13

「雲南人民反共志願軍」的歷史背景泛指自1949年至1954年間,自中國雲南退入緬甸北境的原中華民國國軍,亦被稱為「泰緬孤軍」,進入泰緬寮「三角」地區整頓,人數僅一千四百餘人。在李彌將軍的領導之下,殘軍精實茁壯,竟能重創緬甸軍隊,爭取國內外的奧援,進而反攻雲南。軍隊曾於猛撒地區建立反共抗俄大學及機場,但戰果無法保持;1953年聯合國大會通過緬甸與蘇聯的控訴,要求中華民國軍隊退出緬甸。在國際輿論壓力下,政府決定將部隊解散撤回臺灣,自1953年至1954年止,先後將官兵與眷屬分為三批,由緬甸經泰國撤退。 此槍型號為四三式衝鋒槍,係為前蘇聯研製的PPS衝鋒槍系列其中一款槍種,該槍是前蘇聯設計的PPS-42式衝鋒槍改進款,1943年正式列為蘇軍制式衝鋒槍。PPS-43式衝鋒槍結構為鋼板沖壓、焊接、鉚接製成,具有結構簡單、加工及操作方便等特點,利於戰爭時效掌控。 槍款採用自由槍機式操作原理,開膛待擊;但針對部分功能進化效能,例如增大復進簧導桿直徑,並用其代替固定式拋殼挺,達到一物多用的增值感。以較短的金屬折疊式槍托代替固定式木托,取消了快慢機,只能連發射擊。全槍長820MM,重量3.93KG,口徑7.62MM,有效射程200M,理論射速650發/分,戰鬥射速100發/分,為連發射式,容彈量35發,膛線4條。(502字)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不詳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