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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人民反共志願軍12

「雲南人民反共志願軍」的歷史背景泛指自1949年至1954年間,自中國雲南退入緬甸北境的原中華民國國軍,亦被稱為「泰緬孤軍」,進入泰緬寮「三角」地區整頓,人數僅一千四百餘人。在李彌將軍的領導之下,殘軍精實茁壯,竟能重創緬甸軍隊,爭取國內外的奧援,進而反攻雲南。軍隊曾於猛撒地區建立反共抗俄大學及機場,但戰果無法保持;1953年聯合國大會通過緬甸與蘇聯的控訴,要求中華民國軍隊退出緬甸。在國際輿論壓力下,政府決定將部隊解散撤回臺灣,自1953年至1954年止,先後將官兵與眷屬分為三批,由緬甸經泰國撤退。 立功證的用意在於「表彰先進、樹立英模」,係以「立功運動」貫徹共產黨思想政治工作於群眾的產物,對於完成戰鬥任務和加強部隊建設產生重大影響,是激勵軍民發揚革命英雄主義的有效形式之一。 內頁文字約略為「袁正興同志於一九…年六月在營中,經二…人二處批准,榮立三等功。現因該同志為了祖國社會主義建設的需要,復原回鄉,特發此證。填發機關蓋章…」,「說明:1.此證只限於發給復員回鄉人員;2.過去復員人員一率不補發;3.遺失此證,概不補發;4.一九五四年九月正式頒發」。此張立功證係於雲南省西盟地區的戰利品,此地點位於現今的西盟佤族自治縣,滇緬泰交界之處。(502字)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不詳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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