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雲南人民反共志願軍11

「雲南人民反共志願軍」的歷史背景泛指自1949年至1954年間自中國雲南退入緬甸北境的原中華民國國軍,亦被稱為「泰緬孤軍」,進入泰緬寮「三角」地區整頓,人數僅一千四百餘人。在李彌將軍的領導之下,殘軍精實茁壯,竟能重創緬甸軍隊,爭取國內外的奧援,進而反攻雲南。軍隊曾於猛撒地區建立反共抗俄大學及機場,但戰果無法保持;1953年聯合國大會通過緬甸與蘇聯的控訴,要求中華民國軍隊退出緬甸。在國際輿論壓力下,政府決定將部隊解散撤回臺灣,自1953年至1954年止,先後將官兵與眷屬分為三批,由緬甸經泰國撤退。 此槍型號為五○式衝鋒槍,係為中共政權成立初期,於1950年起自行仿製蘇聯PPSH-41波波沙式7.62MM衝鋒槍,為第一種共產衝鋒槍。此槍種採用自由槍機式自動原理,開膛待擊,槍管材料改為50A鋼,內膛鍍鉻,全槍多採用焊接、鉚接等一次成型工藝,配有35發彈匣,具有結構簡單、火力威猛、成本低、可量產等特點,該槍的槍托採固定式木質槍托。全槍長840毫米、全槍重3.63千克、有效射程250米、彈匣容量35發、使用槍彈為51式手槍彈。 中共製五○衝鋒槍具有射速快,威力大特點,縮短共軍和其他軍種的裝備差距,使得共軍擁有一款近戰的利器。除了自製衝鋒槍外,仍以大批自蘇聯進口軍槍械系列為主要的來源。(502字)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不詳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