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DM為桃園市政府觀光局委託大嵙崁文教基金會印製「大溪老城區民宿設立須知」。 內容包含七大常見問題,為「我的房子可以申請民宿嗎?」、「房子類型有什麼樣的限制嗎?」、「我的房子沒有使用執照該怎麼辦?」、「要向哪個單位申請民宿?」、「申請民宿需要什麼文件?」、「經營者有什麼條件嗎?」、「申請民宿需要多久時間?」
民眾之房屋如在大溪老城區範圍內(見圖中範圍),且地目為「住宅」,皆可向桃園市政府觀光局申請經營民宿,若無使用執照,可以向房屋所在地之地政事務所申請建物所有權狀代替。未成年或有特定犯罪紀錄者不得經營民宿,而未取得「民宿登記證」及「專用標誌」即擅自經營民宿者,應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勒令歇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