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治時期屏東地區菸葉專賣事務隸屬「臺灣總督府臺南支局屏東辦事處耕作係」,至1924年(大正13年)屏東辦事處升格為「屏東支局」後仍隸屬耕作係,掌理種菸許可、田間栽培技術輔導、菸葉採收乾燥、調理以及收購等業務。屏東歸來菸廠建於日治時期1936年(昭和11年),當時稱之為「屏東支局葉煙草再乾燥場」。1937年(昭和12年)起開始作業,增加菸葉複薰、裝桶以及儲存等業務。在尚未建設乾燥廠前的黃色種菸葉複薰作業,均由當時之臺中支局菸草再乾燥工場(現臺中菸葉廠前身)代為複薰加工。本文為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所提供的菸葉倉儲指導方針,總共分為六個部分,包含建築物、環境衛生、監視管制、防治方法、倉庫管理、菸葉倉儲堆棧等指導方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