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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偶—龍

本件典藏品為「動物偶—龍」,其材質為牛皮,整體為陰刻,顏色為紅、綠等色所繪製,如龍頭為紅色,而龍的足、爪則分別由綠、紅等色來組成。龍的軀體分為五節,共有四足,每足四爪,龍頭雕有弦月紋與雲朵紋等精緻紋路,同時龍頭張嘴露牙、留鬚,額頭處有一王字,顯示其威風的氣勢,另龍尾與龍背呈火焰的造型,龍身則以鏤空鱗紋的方式來雕刻。「皮影戲」的雕刻中,首先會將設計圖放在皮革上,接著用筆描繪大致的輪廓,最後則是剪下來進行雕刻。而雕刻的技法大致可分為陽刻、陰刻與陽刻陰刻並用等三類型。

基本資訊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傳統藝術中心/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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