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戲台—影窗(螢幕架)

戲台—影窗(螢幕架)
下載數位物件授權: CC BY-NC

戲台—影窗(螢幕架)

皮影戲臺主要是由框架、影窗及燈光組成,其中影窗是最重要的部分,為呈現皮影戲偶的舞臺,主要由白紙、白布或白絹製成,並將之繫緊在一個長方形框架上。影窗的大小規格視影偶類型而定,影偶小,影窗則小;影偶大,影窗便大。然而影窗的長寬比一般以2.15:1為宜,因為如此才能和直立的臺柱保持適當的角度,使影人緊貼影幕,以利演師操縱、表演。本件典藏品屬於傳統的戲臺及影窗,外框為木製,裝上半透明材質的紙而成影幕;四根木條兩兩一組(151.2*4.3*3.5 cm和100*4.3*3.5 cm),分別有兩個卡榫(1.3*4.5*4.5 cm)和兩個插梢(10*1.3*4.5 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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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用CC姓名標示 3.0 台灣及其後版本(CC BY 3.0 TW +) 創用CC姓名標示 3.0 台灣及其後版本(CC BY 3.0 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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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文字授權: CC BY

基本資訊

原始資料連結原始資料連結
資料來源機關文化部典藏網
建檔單位文化部典藏網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傳統藝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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