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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袍

清代官公服飾中,袍上繡有蟒紋者稱為蟒袍,上自皇子下至九品、未入流者都有,並以其顏色及蟒紋多寡來分別官職尊卑高低。蟒紋自武二品和文三品以上則繡九蟒、文四品以下繡八蟒,文七品以下繡五蟒,都是四爪;清代《皇朝禮器圖式》中記載:皇子蟒袍用金黃色,片金緣、通繡九蟒,裾四開,其形制達於宗室。民公用藍及石青諸色隨所用,通繡九蟒、皆四爪。本件服飾即為清代龍袍的形式,因衣身織金五爪龍紋,不稱蟒袍而可稱為龍袍,圓領、大襟,袖端石青色加上馬蹄袖,前後中心、前後衣身下襬兩側行、兩肩皆繡有龍紋,龍紋圖案較小,下端的立水(袍服最下擺條狀斜紋所組成的浪水)高、海水江牙紋小,四開裾,織金龍紋、八吉祥、佛道八寶以及仙鶴雲紋等吉祥紋飾佈滿全身,屬於清末時期龍袍的紋飾特徵。

基本資訊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傳統藝術中心/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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