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修新竹市志下冊/卷七藝文志/藝術/音樂、戲劇/北管系統音樂與戲曲,頁1911-1929。
臺灣所謂「北管」是相對於「南管」的稱呼。廣義的北管泛指明末清初以來陸續自中國大陸傳到臺灣的非閩南音樂、戲曲,包括清初「花」、「雅」二部音樂、戲曲。狹義的北管則指北管子弟團和亂彈職業戲班所表演、唱奏的音樂與戲曲。 臺灣北管所使用的語言,既非今北京話,也非閩南語、客家話;而是受閩南語影響的「官話」。
本件內容節錄自《續修新竹市志下冊》,〈卷七藝文志〉,第1911-1929頁。(新竹市:新竹市文化局,民94年)
基於歷史文化之記錄需要不斷延續始能保存,新竹市政府於民國91年動工修纂《續修新竹市志》。延續前作《新竹市志》,續修的內容以民國75年至85年新竹市的各項資料為主,並針對市志有誤之處進行修正補充。續修三冊分卷跟市志一致,兼顧了地方志傳統,文字寫法更符合現代所需,讓有志於新竹市地方研究的新舊讀者,皆能閱讀便利並得到更多屬於新竹市特有的知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