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修新竹市志下冊/卷七藝文志/藝術/建築/都市計劃下分區之發展狀態:都市計畫落實,採行大型土地徵收,開闢道路,市地重劃等,頁1863-1864。
新竹市實施都市計畫後,將市區依屬性、密集度、地價、發展年代依都市計畫法分為商業區、住宅區、文教區......等。本文依民國75至85年新竹市區擴張版圖的結果,將之概略分為舊城區、新興區,若依行政區劃分,則北區舊城區的分佈面積較廣,如北門街、鄭氏家廟、都城隍廟皆在此區,東區除竹蓮寺、新竹公園等南大路一帶,屬日治時期已開發區外,隔十八尖山以東之清、交大則屬6、70年代才逐漸發展之區塊。
本件內容節錄自《續修新竹市志下冊》,〈卷七藝文志〉,第1863-1864頁。(新竹市:新竹市文化局,民94年)
基於歷史文化之記錄需要不斷延續始能保存,新竹市政府於民國91年動工修纂《續修新竹市志》。延續前作《新竹市志》,續修的內容以民國75年至85年新竹市的各項資料為主,並針對市志有誤之處進行修正補充。續修三冊分卷跟市志一致,兼顧了地方志傳統,文字寫法更符合現代所需,讓有志於新竹市地方研究的新舊讀者,皆能閱讀便利並得到更多屬於新竹市特有的知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