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修新竹市志下冊/卷七藝文志/文學/清領時代竹塹地區的文學/傳統散文/本土作家及其作品/婁雲,頁1683-1684。
婁雲,字秋槎;浙江山陰人。以監生捐補知縣,分發福建候用,道光16年由惠安知縣陞任淡水廳同知,到任後,任事積極,頒布莊規、禁約,以平械鬥之風,又辦理義倉,興建書院及捐設義渡等。後入祀德政祠。 作品選 義渡碑記 嘗思勞民期在利民,利民必先勞民。勞民者,必先盡利於民;利民者無不先勞其民也。特民情憚勞而趨利,未利之而先勞之,民必滋怨,故子產孰殺之歌,先於誰嗣。此故從政之不遑恤者。
本件內容節錄自《續修新竹市志下冊》,〈卷七藝文志〉,第1683-1684頁。(新竹市:新竹市文化局,民94年)
基於歷史文化之記錄需要不斷延續始能保存,新竹市政府於民國91年動工修纂《續修新竹市志》。延續前作《新竹市志》,續修的內容以民國75年至85年新竹市的各項資料為主,並針對市志有誤之處進行修正補充。續修三冊分卷跟市志一致,兼顧了地方志傳統,文字寫法更符合現代所需,讓有志於新竹市地方研究的新舊讀者,皆能閱讀便利並得到更多屬於新竹市特有的知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