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修新竹市志上冊/卷三政事志/環保/概述,頁765。
民國60年代以來,由於臺灣工商業發達,經濟快速成長,人民生活水準逐漸提升;但另一方面卻因人口密集,資源利用不當以及工廠集中,導致環境遭受嚴重污染與破壞。同時,由於台灣環境保護工作落後先進國家甚多,既未建立系統的環保機構,也缺乏相關的環保法規。因此,台灣地方居民經過多年廢水、廢氣污染的忍受與傷害,逐漸不願容忍於各式的妥協、安撫,在對於主管當局失去信心、對於公害製造者忍無可忍之後,終於爆發各種反公害的抗議運動,但也催生了政府部門的環保專責單位。 民國70年代初期,新竹市發生反公害污染的抗議事件,喧騰一時,不僅開啟地方環保運動的里程碑,也是政府處理環保問題的試金石。這次事件被形容為「台灣公害處分第一炮」,顯示其在台灣公害史的地位。事實上,在李長榮化工的公害發生之際,水源里居民只能以自力救濟方式,力爭其健康與生活環境之維護。其間,促成民國76年(1987)新竹市第一個民間環保團體「新竹公害防治協會」之組成;以及民國77年、新竹市環境保護局終於成立,也是中央層級環保專責機構「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保署)成立之後,較早設立的地方環保機構。
本件內容節錄自《續修新竹市志上冊》,〈卷三政事志〉,第765頁。(新竹市:新竹市文化局,民94年)
基於歷史文化之記錄需要不斷延續始能保存,新竹市政府於民國91年動工修纂《續修新竹市志》。延續前作《新竹市志》,續修的內容以民國75年至85年新竹市的各項資料為主,並針對市志有誤之處進行修正補充。續修三冊分卷跟市志一致,兼顧了地方志傳統,文字寫法更符合現代所需,讓有志於新竹市地方研究的新舊讀者,皆能閱讀便利並得到更多屬於新竹市特有的知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