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修新竹市志上冊/卷三政事志/戶政/戶口普查,頁648-650。
為了有效掌握人口資訊,台灣地區有平時的戶口查察、一年一度的戶口校正,以及十年一次的戶口普查等主要措施。每年年終舉辦的戶口校正是欲藉此定期清理人口動態(出生、死亡、遷徙、結婚等),同時更正簿證記載的變更(教育程度、職業等)及申報或過錄的錯誤。戶口校正由戶政事務所派員挨戶查詢,並由勤區警察人員配合辦理。 戶口普查係全面調查人口真相及其特徵,俾各級政府參考之依據。依我國「戶口普查法」規定,每十年舉行一次,二次戰後台閩地區曾於民國45年(1956)、55年各舉辦一次,65年本應舉辦,嗣因配合世界各國於1950年、1960年、1970年舉辦的慣例,改於民國69年舉行。民國79年辦理第四次普查,本市依戶口普查法規定,成立新竹市戶口普查處,置處長一人,由市長兼任,依「戶口普查實施方案」規定,以六十戶至一百戶設一普查區,置普查員一人,並以四至六個普查區,設一監督區,設一監督員,辦理全市戶口及住宅普查。
本件內容節錄自《續修新竹市志上冊》,〈卷三政事志〉,第648-650頁。(新竹市:新竹市文化局,民94年)
基於歷史文化之記錄需要不斷延續始能保存,新竹市政府於民國91年動工修纂《續修新竹市志》。延續前作《新竹市志》,續修的內容以民國75年至85年新竹市的各項資料為主,並針對市志有誤之處進行修正補充。續修三冊分卷跟市志一致,兼顧了地方志傳統,文字寫法更符合現代所需,讓有志於新竹市地方研究的新舊讀者,皆能閱讀便利並得到更多屬於新竹市特有的知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