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修新竹市志上冊/卷三政事志/戶政/戶政機關,頁639-642。
戶政與警政合一是動員戡亂時期的產物,政府實施「戶警合一」的理由是戶籍登記與戶口查察一元化,才能權責劃一達到嚴密戶籍管理之目標。實施戶警合一制度期間,縣市警察局成立戶政科(課),各鄉鎮區公所之戶籍課改為戶政事務所,受警察局之指揮監督,戶政事務所主任原先由鄉鎮區市長兼任,副主任由警察分局副分局長兼任,後來改由警察分局副分局長兼任戶政事務所主任。民國70年(1981)7月內政部頒布戶政改進方案,將戶政事務所主任改為專任,並兼任警察局副分局長,十人以上的戶政事務所設置秘書,二十人以上則分股辦事,以強化戶政事務所的組織功能。
本件內容節錄自《續修新竹市志上冊》,〈卷三政事志〉,第639-642頁。(新竹市:新竹市文化局,民94年)
基於歷史文化之記錄需要不斷延續始能保存,新竹市政府於民國91年動工修纂《續修新竹市志》。延續前作《新竹市志》,續修的內容以民國75年至85年新竹市的各項資料為主,並針對市志有誤之處進行修正補充。續修三冊分卷跟市志一致,兼顧了地方志傳統,文字寫法更符合現代所需,讓有志於新竹市地方研究的新舊讀者,皆能閱讀便利並得到更多屬於新竹市特有的知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