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修新竹市志上冊/卷三政事志/建設/公共工程建設,頁524-531。
本市都市計畫區域內公共工程可分為道路、橋樑、下水道(含雨水、污水)及公園綠地建設等項。茲就民國75-85年(1986-1996)的公共工程建設實施數量表列於下: 在上表中橋樑及公園綠地兩項,附屬於都市計畫的規劃內容,因此容於本篇第三章「都市計畫及建築管理」中再詳述。本章以公共工程中道路工程及給排水工程為主,分述於後。 壹、都市計畫區內道路工程
本件內容節錄自《續修新竹市志上冊》,〈卷三政事志〉,第524-531頁。(新竹市:新竹市文化局,民94年)
基於歷史文化之記錄需要不斷延續始能保存,新竹市政府於民國91年動工修纂《續修新竹市志》。延續前作《新竹市志》,續修的內容以民國75年至85年新竹市的各項資料為主,並針對市志有誤之處進行修正補充。續修三冊分卷跟市志一致,兼顧了地方志傳統,文字寫法更符合現代所需,讓有志於新竹市地方研究的新舊讀者,皆能閱讀便利並得到更多屬於新竹市特有的知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