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修新竹市志上冊/卷三政事志/行政/行政革新/增進行政效能,頁427-435。
民國75年至85年間,市政府依據行政院頒定的行政革新方案積極推動,有增進行政效能的措施如下: 壹、實施計畫作業: 一、設計規劃: 1.研訂年度施政計畫:提請市議會審議,再報陳省政府核備,並函送市府各單位及附屬機關切實執行。 2.彙編年度重要工作行事曆,並轉發各單位按照實施。 3.市政整體規劃:擬定市府中程施政計畫,辦理本府77-80年中程計畫作業,彙齊本府各單位資料,成立評審小組召開評審會議,俟評審核定後,納入年度施政計畫。依據台灣省政府對本府77-79年度中程計畫審查意見,函請提出單位予以修正,並於77年8月報省府核備。省府於77年9月22日,以77府研二字第92697號函復同意備查。 4.推動研究發展:擬定研究項目,經省府核定之項目及研究計畫7項,轉知各研究單位執行研究設計。 5.執行省政革新實驗示範工作:依據省頒台灣省推行省政革新實驗示範實施要點,實驗項目選報原則,市政府選訂三項(受理申請印鑑證明、如何杜絕地政人員兼營私測業務、地政業務電腦化)報省,經省府核定一項(受理申請印鑑證明),列入省府78年度省政革新實驗項目,由第三戶政事務所實施中。78年9月5日接受省政府考核完竣。
本件內容節錄自《續修新竹市志上冊》,〈卷三政事志〉,第427-435頁。(新竹市:新竹市文化局,民94年)
基於歷史文化之記錄需要不斷延續始能保存,新竹市政府於民國91年動工修纂《續修新竹市志》。延續前作《新竹市志》,續修的內容以民國75年至85年新竹市的各項資料為主,並針對市志有誤之處進行修正補充。續修三冊分卷跟市志一致,兼顧了地方志傳統,文字寫法更符合現代所需,讓有志於新竹市地方研究的新舊讀者,皆能閱讀便利並得到更多屬於新竹市特有的知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