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修新竹市志上冊/卷二住民志/禮俗/日常生活習俗,頁347-350。
本市曾是淡水廳的廳治所在,人文蔚起,為北臺之冠,一向尊儒重道,風俗淳美,遺風所及,本市至今學府林立,文風鼎盛。 本市在清代及日治時代,泉州裔之福佬人佔人口之大多數。根據大正9年(1920)日人之調查,新竹街漢人之祖籍,客家人佔百分之十點多,故本市當時居民之日常生活習俗與其他閩莊無異。 民國39年(1950),新竹市由省轄市變為縣轄市,成為新竹縣的縣治所在地,也是當時桃、竹、苗地區的生活圈中心,因為求學、就職、謀生紛紛進入新竹市定居,截至民國80年為止,根據市府資料統計顯示,本市人口的結構,已產生,很大的變化,原本日治時代僅佔百分之十左右的客家人,已提昇為佔百分之二十五。民國38年以後遷來新竹的所謂「外省人」,也佔全市人口的百分之二十。連原住民也有六百多人,外僑有兩千伍佰多人,外勞有柒仟玖佰柒拾貳人,這種泉裔閩人、客家人、眷村、外國人五方雜處的人口結構,加上60年代科學園區的創建,高產質,高收入、高素質的科技新貴陸續進駐新竹,在在都會影響本市市民的日常生活習俗。
本件內容節錄自《續修新竹市志上冊》,〈卷二住民志〉,第347-350頁。(新竹市:新竹市文化局,民94年)
基於歷史文化之記錄需要不斷延續始能保存,新竹市政府於民國91年動工修纂《續修新竹市志》。延續前作《新竹市志》,續修的內容以民國75年至85年新竹市的各項資料為主,並針對市志有誤之處進行修正補充。續修三冊分卷跟市志一致,兼顧了地方志傳統,文字寫法更符合現代所需,讓有志於新竹市地方研究的新舊讀者,皆能閱讀便利並得到更多屬於新竹市特有的知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