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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的婚姻狀況

續修新竹市志上冊/卷二住民志/人口/家庭與婚姻/婚姻狀況,頁239-242。

新竹市民國75年至82年間,市民不論男女,結婚年齡多集中20-29歲,其次為30-39歲,如表4-5所示: 新竹市未婚比率逐年下降,新竹市歷年的婚姻情況,反應都市化程度愈高地區,適婚年齡將愈延長的現象。未婚人口數約佔48.28%,又以男性人口數居多;其中民國83年男性未婚人口數高達94,433人,較女性未婚人口數多出16,584人,出現嚴重「未婚」男女人口失調現象。

本件內容節錄自《續修新竹市志上冊》,〈卷二住民志〉,第239-242頁。(新竹市:新竹市文化局,民94年)

基於歷史文化之記錄需要不斷延續始能保存,新竹市政府於民國91年動工修纂《續修新竹市志》。延續前作《新竹市志》,續修的內容以民國75年至85年新竹市的各項資料為主,並針對市志有誤之處進行修正補充。續修三冊分卷跟市志一致,兼顧了地方志傳統,文字寫法更符合現代所需,讓有志於新竹市地方研究的新舊讀者,皆能閱讀便利並得到更多屬於新竹市特有的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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