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修新竹市志上冊/卷一土地志/市街/市街發展與環境的關係/市街的發展/衙署,頁79。
位於竹塹城的中央,址在今西安街和中央路之間的西門市場、中央商場和土地銀行。淡水設廳之初,原借彰化縣治辦公;乾隆21年(1756),同知王錫縉修建廳署後,才移治竹塹。廳署配合塹城龍脈,坐東朝西,規制完整。光緒4年,曾權充臺北府署;光緒5年,淡、新分治,改為新竹縣署。日治以後,衙署廢弛;明治29年,部分房舍改作「新竹監獄」刑房;明治33年新竹監獄改為「新竹少年刑務所」;大正13年(1924),少年刑務所他遷;昭和15年(1940),日治政府創建「新竹師範學校」,以衙署建築為校舍;二次大戰期間,校舍於昭和20年被炸毀;戰後,衙署原址改為消費市場用地。
本件內容節錄自《續修新竹市志上冊》,〈卷一土地志〉,第79頁。(新竹市:新竹市文化局,民94年)
基於歷史文化之記錄需要不斷延續始能保存,新竹市政府於民國91年動工修纂《續修新竹市志》。延續前作《新竹市志》,續修的內容以民國75年至85年新竹市的各項資料為主,並針對市志有誤之處進行修正補充。續修三冊分卷跟市志一致,兼顧了地方志傳統,文字寫法更符合現代所需,讓有志於新竹市地方研究的新舊讀者,皆能閱讀便利並得到更多屬於新竹市特有的知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