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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街的發展

續修新竹市志上冊/卷一土地志/市街/市街發展與環境的關係/市街的發展,頁77-79。

竹塹作為淡水廳的廳治,以及竹塹竹城、土城和磚城的先後興建,進一步創造竹塹市街發展的有利條件。如前所述,設立地方行政區的目的,在代理中央「治民」;地方官員的執掌,包括政治、軍事、司法、教育、生產、税收、水利、撫墾等事宜,靡所不綜。因此,行政、軍事治安和文教,就成為地方行政中心的基本機能。竹塹,作為一個地方行政中心,城內駐有總館政治責任的正印官(同知)、實際掌理案續的各房胥吏、提供衙署差使的長班、皂隸、馬快等差役,以及作為印官顧問的幕友和連絡印官、吏差之間的家丁等。這些人員的數量,雖然時有更迭,但根據地方志的記載,常年駐在人數應在二百人以上。作為一個軍事、治安基地,竹塹城內設有遊擊署、巡檢署等,常年駐有武職官兵一、二百人以上。作為一個文教中心,竹塹城內設有文廟、書院等教育設施,以及城隍廟、天后宮等具有教化功能的廟宇,也雲集不少和文教事業有關的人員。此外,廳治的三種基本機能,使竹塹城內的生活環境,遠比城外為佳,而進一步吸引許多為了方便和官府取得密切聯繫的仕紳、地主進駐。

本件內容節錄自《續修新竹市志上冊》,〈卷一土地志〉,第77-79頁。(新竹市:新竹市文化局,民94年)

基於歷史文化之記錄需要不斷延續始能保存,新竹市政府於民國91年動工修纂《續修新竹市志》。延續前作《新竹市志》,續修的內容以民國75年至85年新竹市的各項資料為主,並針對市志有誤之處進行修正補充。續修三冊分卷跟市志一致,兼顧了地方志傳統,文字寫法更符合現代所需,讓有志於新竹市地方研究的新舊讀者,皆能閱讀便利並得到更多屬於新竹市特有的知識。

基本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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