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志第二卷住民志下/禮俗(稿)/轉型社會之際,禮俗的接續與變遷/年俗,頁1057-1072。
第一項 一月 (初一) 開正 春節所供的敬果要放到過完年假才收。 開正時,會有「噴春」的鼓吹隊挨家挨戶的在門口吹奏吉祥的音樂。須禮賞紅包。 是日,男女老幼會到各寺廟燒香禮拜,俗稱「行香」。 拜正 出門拜年即稱「拜正」,又稱「賀正」。 禁忌 不能吃粥,以防遠行時下雨。 忌掃地,以避免福氣飛散。 忌用刀剪、忌毀器具、忌放惡言、忌打罵哭泣,以求一年平安。 元始天尊生 初一是「元始天尊生」,但也有一說認為元始天尊的誕辰是初九。 元始天尊是道教對玉皇大帝的尊稱,俗稱「天公」。元始天尊沒有神像。祭時只拜天公爐。 祭時正廳排設祭壇,在長凳上疊高八仙桌為頂桌,下另鋪設下桌。頂桌供奉三個燈座,五果六齋,紮紅麵線,清茶各三杯。下桌供奉從神,祀敬五牲,紅龜粿類。午夜後一清早,即上香祭拜。祭畢,燒金紙、天公金、燈座、並燃放鞭炮。是日不得曬女褲,也不能倒便桶。
本件內容節錄自《新竹市志》,〈卷二住民志下〉,第1057-1072頁。(新竹市:新竹市政府,民86年)
民國72年內政部公布地方志書纂修辦法後,新竹市政府即著手新竹市志叢書之修訂。歷經7年的資料整理,彙集各界學者撰寫編修,終於在民國86年出版八卷共16冊的集大成志書,將新竹市從史前至民國75年的歷史地理、政治社會、教育文化、地方經濟及人物等內容一併納入,不但是民眾了解新竹市的入門書典,也是協助後進學者研究新竹地方知識的基礎文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