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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民社會時的喪葬禮俗

新竹市志第二卷住民志下/禮俗(稿)/俗民社會時的禮俗/喪葬禮俗,頁961-971。

第一項

臨終

搬鋪

病人將病危時,將病人由病床移至廳中臨時鋪設的板床,稱「搬鋪」或「徒鋪」。若是男的,就移到正廳「正旁」,即右側;若是女的,就移到「倒」旁,即左側。之所以搬鋪,是因為民間認為,任由死者在床上死亡,他的冥魂將會被吊在床中,不能超度。 凡是被徒鋪的人,便知自已將不久於人世,故會招喚家人留遺言,分配遺物,此是「分手尾錢」。 豎魂帛 死後。會在死者身上蓋「水被」(白布,中央縫紅綢的被布),用銀紙或石頭當枕,並在死者腳邊供「腳尾飯」(米飯一碗,飯上罝一粒鴨蛋,頂插一雙筷子),燒銀紙做為他的路費,點饗燭做為照明用。另外,也會用厚紙或白布,然後在紙或布上寫下死者姓名、死亡年月日,做為暫代牌位的魂帛,供在正廳的一角,此謂「豎魂帛」。

本件內容節錄自《新竹市志》,〈卷二住民志下〉,第961-971頁。(新竹市:新竹市政府,民86年)

民國72年內政部公布地方志書纂修辦法後,新竹市政府即著手新竹市志叢書之修訂。歷經7年的資料整理,彙集各界學者撰寫編修,終於在民國86年出版八卷共16冊的集大成志書,將新竹市從史前至民國75年的歷史地理、政治社會、教育文化、地方經濟及人物等內容一併納入,不但是民眾了解新竹市的入門書典,也是協助後進學者研究新竹地方知識的基礎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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