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志第二卷住民志下/禮俗(稿)/俗民社會時的禮俗/婚嫁禮俗,頁955-961。
第一項
問名
問名就是議婚。問名這一天,由男方派遣一位婦人偕同媒婆,帶著放有各式拜帖(全帖、盈門帖、婦人帖)的驖盒及禮物(禮物則是用籮萵-一種有蓋的紅皮盒子,外裏紅線,內盛翠花二枝,兩旁襯以石榴、狀元紅、栢樹葉及糕餅十包)到女方家,一到女方家,女方主婦會到廳堂迎接,再將男方帶來的紅盒放到神案上,祭拜祖先。祭畢,打開盒蓋取出翠花及禮物,裝入女孩的年庚,由使者帶回年庚和回拜的盈門帖。 男方取回年庚後,將年庚恭敬的放在神桌上,點香燃燭稟告祖宗。經過三天,如果家中平安無事,就請算命先生合婚。 而女方亦經由媒人,請男家提出「字仔」(庚帖),作為探聽男方的依據。女方如認為適合且吉祥,就將男、女二人的生庚合寫一譜,送到男方家。如果不合意,僅將原件退回就可以。 擇吉定婚前,由媒人出面議婚。議婚的內容包括聘金、金飾、禮俗、禮品、祭祖牲醴、酒水、阿公桌、阿婆菜、肚痛肉、糯米糖、祖婆雞等定婚禮品的數目。
本件內容節錄自《新竹市志》,〈卷二住民志下〉,第955-961頁。(新竹市:新竹市政府,民86年)
民國72年內政部公布地方志書纂修辦法後,新竹市政府即著手新竹市志叢書之修訂。歷經7年的資料整理,彙集各界學者撰寫編修,終於在民國86年出版八卷共16冊的集大成志書,將新竹市從史前至民國75年的歷史地理、政治社會、教育文化、地方經濟及人物等內容一併納入,不但是民眾了解新竹市的入門書典,也是協助後進學者研究新竹地方知識的基礎文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