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志第二卷住民志下/禮俗(稿)/俗民社會時的禮俗/生育習俗,頁947-954。
懷孕 人類歷史文化的傳遞,就從婦女懷孕開始。懷孕時,在一般的民間習俗裡,都認為有著胎神的存在,而胎神的所在位置又會隨時變動,因而產生許多禁忌。相對漢人而言,客家人對於胎神則有一套特殊的看法。他們認為,人一生下來必須具備精、氣、神三者。神就是元神,也就是靈。靈魂在母體懷孕時即附著在胎盤上,也就是胎神。(註一) 懷孕禁忌 懷孕禁忌的產生,源自人類早期對鬼神的畏敬心理,一般而言。流傳在民間的懷孕禁忌除了「犯胎神」所嘗的後果外,對其他鬼神的沖犯或不敬,也會造成懷孕或生產的不順。
本件內容節錄自《新竹市志》,〈卷二住民志下〉,第947-954頁。(新竹市:新竹市政府,民86年)
民國72年內政部公布地方志書纂修辦法後,新竹市政府即著手新竹市志叢書之修訂。歷經7年的資料整理,彙集各界學者撰寫編修,終於在民國86年出版八卷共16冊的集大成志書,將新竹市從史前至民國75年的歷史地理、政治社會、教育文化、地方經濟及人物等內容一併納入,不但是民眾了解新竹市的入門書典,也是協助後進學者研究新竹地方知識的基礎文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