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志第二卷住民志下/宗教(稿)/寺廟與教堂/香火廟,頁754-755。
香火廟這一名稱即是來自信仰者原有的名詞,其意指靠香火來維持的廟宇。在本分類中我們用以指稱那些不限特定信徒而無明顯地域範圍的公眾廟宇,這類廟宇所供奉的神祇在神格上都較高,其對供奉者所發揮的功能也較廣泛,因此受到各種不同範疇信徒的奉祀,而其經費也大都靠廣泛信徒的香火錢,因而有香火廟之稱。在組織形態上,香火廟大都有公眾選出的管理委員會或管理人,同時也有較多的公眾性活動。
本件內容節錄自《新竹市志》,〈卷二住民志下〉,第754-755頁。(新竹市:新竹市政府,民86年)
民國72年內政部公布地方志書纂修辦法後,新竹市政府即著手新竹市志叢書之修訂。歷經7年的資料整理,彙集各界學者撰寫編修,終於在民國86年出版八卷共16冊的集大成志書,將新竹市從史前至民國75年的歷史地理、政治社會、教育文化、地方經濟及人物等內容一併納入,不但是民眾了解新竹市的入門書典,也是協助後進學者研究新竹地方知識的基礎文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