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志第二卷住民志下/氏族(稿)/本市之望族/望族,頁629-630。
一般所謂望族,大都是指在一個地方擁有權力、聲望和財富的家族而言。一般平民家族要在一個地方上升為望族,有兩條路可走:一條為實業起家居積成富;另一條則為文教起家博取功名。前者一般稱之為豪富,後者則稱之為士紳。乾、嘉年間臺灣所謂的士紳,泛指讀書後捐納的監生和例貢。因為此等人不但擁有能與官吏直接往來,出席地方重要慶典,豁免徭役,參與地方公務,履行獨特訴訟程序等等的法定特權,而且也具有領導社區之作用。斯時之臺灣社會,由於開墾初期,雖設官而欠有效之官治。正式博取功名之士紳數目自不足以應社會之需求,致使讀書識字,課讀自給之塾師亦充當為士紳之角色功能。另外,也由於臺灣之海島位置,海上往來便利,而移民又富於市場取向,擅於經商;再加上移墾造成臺灣與大陸之間地域分工之專業生產,遂使得臺灣與大陸之間資源秉賦通可互補,而加速彼此間之商貿關係。因此凡是從事於臺灣大陸間之行郊,即易居積成富而為豪強富家。本市部分家族之上升流動為望族,即具備此兩種性質。
本件內容節錄自《新竹市志》,〈卷二住民志下〉,第629-630頁。(新竹市:新竹市政府,民86年)
民國72年內政部公布地方志書纂修辦法後,新竹市政府即著手新竹市志叢書之修訂。歷經7年的資料整理,彙集各界學者撰寫編修,終於在民國86年出版八卷共16冊的集大成志書,將新竹市從史前至民國75年的歷史地理、政治社會、教育文化、地方經濟及人物等內容一併納入,不但是民眾了解新竹市的入門書典,也是協助後進學者研究新竹地方知識的基礎文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