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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森路147號歷史建築整修調查研究暨管理維護計畫正式報告〉

林森路147號歷史建築為屏東縣長官邸,於日治時期為屏東郡守官邸,是臺灣南部地區現存最華麗且保存狀況最佳的日治時期高級官員官舍建築。在日治初期,臺灣總督府以辦務署負責地方政務,而縣及廳介於總督府與辦務署之間,造成行政事務欠缺靈活,之後改設二十廳的行政單位。屏東郡原為阿猴廳,於1920年(大正9年)7月,臺灣總督府提高地方官的權限,所以實施「五洲二廳」,高雄設洲後,重心移至高雄,原阿猴廳範圍劃為旗山、屏東、潮州、東港、恆春六郡,而屏東郡守官邸興建於1920年,主要建築由前方洋樓與後側日式住宅所構成,光復後增建提供警衛與僕人、工人居住的平房。經調查研究初步推測屏東縣長官邸應興建於1920年(大正6年),如以時間進行對照,其應屬臺灣日治時期高等官官舍標準頒布前的日治中期(1905年至1922 年)所規畫之官舍,其建築面積第一層即已約有89坪,第二層亦約有37坪,其空間規模則與臺灣總督府官舍建築標準中高等官第一種官舍坪數100坪以下亦有所差異,因此,屏東縣長官邸在參照前述各期之描述,無論其在建築形式、格局或空間規模上,皆不在各式官舍建築種類內。屏東縣長官邸屬「和洋並置」之和洋式建築,在臺灣許多日治時期所遺留之和洋式建築多為「和洋折衷」,像屏東縣長官邸屬於「和洋並置」且形式保留如此完整之建築已不多見,亦極具歷史文化價值的意義,於2003年由屏東縣政府以屏東縣長官邸的名稱登錄為歷史建築,目前由屏東縣政府管理。

本報告書分為第一章緒論;第二章歷史研究;第三章建築研究與測繪;第四章文資價值之判定;第五章現況損壞調查;第六章修復與再利用建議;第七章管理維護計畫及因應計畫建議等內容來說明調查研究結果。

基本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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