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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纂緣起

新竹市志第九卷卷尾/編纂經過/緣起,頁3-4。 內政部民國七十二年四月十八日修正通過的「地方志書纂修辦法」第三條規定:「志書纂修期間:省志二十年纂修一次,市及縣(市)志十年纂修一次。」新竹市自民國七十一年升格為省轄市以來尚未纂修志書,因此編纂《新竹市志》有其必要,且於法有據。從歷史學觀點而言,省轄的新竹市誕生不久,確實也有必要為此一新生兒的祖先歷史作一番清理,以便利她的成長與發展。 童勝男自民國七十八年就任新竹市第三任市長後不久,便有意編纂《新竹市志》,相對於一般偏重硬體建設的市長而言,上任不久,立刻有發展軟體、編纂市志的想法,不能不說是一種遠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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