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階段的捕鯨狀況並沒有很理想,從1950年代中期到1960年代末期約15年的時間,雖然沒有確切的捕獲數量,但從零散不齊的紀錄看來,大概全部沒有超過1、200隻的大型鯨魚。而在1970年代末期,重新開啟的臺灣捕鯨業成果是豐碩的,但同時,對於鯨豚保育的觀念也漸漸深植人心。美國在台協會(American Institute in Taiwan)1979年剛成立後,馬上來「關心」臺灣的捕鯨業(美國在1972年通過《海洋哺乳動物保護法案》(Marine Mammal Protection Act)。終於,在美國強烈的「關心」下,臺灣捕鯨業在1981年全面禁止而畫下句點。然即使臺灣已不再捕鯨,此產業仍可見於日本、韓國等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