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修新竹市志中冊/卷六文教志/教育設施/職業學校之設施,頁1533-1538。
職業學校在民國57年(1968)以前分為初級職業學校和高級職業學校兩類,至民國57年秋季,實施九年國民教育後,原為招收小學畢業之初級職業學校及五年制高級職業學校,均予停辦。至81年度職業學校分類有農業、工業、商業、海事、水產、醫事護理、家事、藝術等類。本市在85學年度公私立職業學校及高級中學附設職業類科各科班數有:新竹高級工業職業學校設有機械科、電機科、機械製圖科、電器冷凍科、建築製圖科等五班工科;新竹高級商業職業學校設有商業經營科、會計事務科、國際貿易科、資料處理科等四班商科;私立光復中學附設職業學校有機械科、電子科、汽車科、資訊科等四班工科,及商業經營科、資料處理科、觀光事業科等三班商科;世界工業家事學校設有汽車修護科、美工科、資訊科等三班工科,及服裝科、幼兒保育科、美容科、食品科等四班家事科;私立曙光高級中學附設職業學校設有商科為商業經營科、會計事務科等兩班商科;私立磐石高級中學附設職業學校設有機械科、電機科等二班工科,一班商業經營科。
本件內容節錄自《續修新竹市志中冊》,〈卷六文教志〉,第1533-1538頁。(新竹市:新竹市文化局,民94年)
基於歷史文化之記錄需要不斷延續始能保存,新竹市政府於民國91年動工修纂《續修新竹市志》。延續前作《新竹市志》,續修的內容以民國75年至85年新竹市的各項資料為主,並針對市志有誤之處進行修正補充。續修三冊分卷跟市志一致,兼顧了地方志傳統,文字寫法更符合現代所需,讓有志於新竹市地方研究的新舊讀者,皆能閱讀便利並得到更多屬於新竹市特有的知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