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修新竹市志中冊/卷六文教志/教育行政/行政機關與學制系統/臺灣省省轄市時期:新竹市教育局,頁1424-1425。
新竹市於民國71年(1982)7月1日由縣轄市改制升格為省轄市,市政府下設教育局,置局長一人,承市長之命,綜理教育局之各項業務。局長之下為主任督學,行政組織包括:督學室、學務管理課、國民教育課、社會教育課、體育保健課,人事課等;以及國民教育輔導團,另設學生校外生活指導委員會、中華文化復興運動推行委員會、童子軍理事會等三個委員會。教育局行政組織在民國81學年度調整,將人事課廢除。
本件內容節錄自《續修新竹市志中冊》,〈卷六文教志〉,第1424-1425頁。(新竹市:新竹市文化局,民94年)
基於歷史文化之記錄需要不斷延續始能保存,新竹市政府於民國91年動工修纂《續修新竹市志》。延續前作《新竹市志》,續修的內容以民國75年至85年新竹市的各項資料為主,並針對市志有誤之處進行修正補充。續修三冊分卷跟市志一致,兼顧了地方志傳統,文字寫法更符合現代所需,讓有志於新竹市地方研究的新舊讀者,皆能閱讀便利並得到更多屬於新竹市特有的知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