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修新竹市志中冊/卷五經濟志/商業/民眾消費習慣/消費型態,頁1223-1225。
一、消費項目 本市為地區商業中心,近十年來的家庭年平均收入皆高於全省,民國85年(1996)本市經常性收入為1,101,033元,較全省平均高出19.41%。然而雖然收入高,支出也相對的增高,從表5-1可看到,經常性支出(包括消費支出與非消費支出)也較高於全省。相對於儲蓄金額,雖然從民國75年的97,973元到85年上升為189,782元,成長近0.93倍,然而與全省的成長比較,儲蓄金額卻低於全省平均的1.47倍,可以顯見本市民眾消費傾向逐年的上升,而在儲蓄傾向便成長緩慢。
本件內容節錄自《續修新竹市志中冊》,〈卷五經濟志〉,第1223-1225頁。(新竹市:新竹市文化局,民94年)
基於歷史文化之記錄需要不斷延續始能保存,新竹市政府於民國91年動工修纂《續修新竹市志》。延續前作《新竹市志》,續修的內容以民國75年至85年新竹市的各項資料為主,並針對市志有誤之處進行修正補充。續修三冊分卷跟市志一致,兼顧了地方志傳統,文字寫法更符合現代所需,讓有志於新竹市地方研究的新舊讀者,皆能閱讀便利並得到更多屬於新竹市特有的知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