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修新竹市志中冊/卷五經濟志/農漁篇/農漁業生產/農作物的生產,頁980-984。
本市栽種的農作物包括水稻、普通作物(如甘藷。黍等)、特用作物(如茶葉、花生等)、水果(如荔枝、梨、柑橘類等)、蔬菜(如、甘藍、白菜等)四種,栽種地點分別為東區、北區、香山區三個地方,其生產的情形兹以下列五點作一討論: 壹、水稻 雖然近年來稻作面積已逐漸下降,但稻作仍為本市主要農作,且因為技術改良(如肥料、農藥等使用),也使得單位產量有所提升。本市自民國75年至85年間水稻生產的情形如表3-1。
本件內容節錄自《續修新竹市志中冊》,〈卷五經濟志〉,第980-984頁。(新竹市:新竹市文化局,民94年)
基於歷史文化之記錄需要不斷延續始能保存,新竹市政府於民國91年動工修纂《續修新竹市志》。延續前作《新竹市志》,續修的內容以民國75年至85年新竹市的各項資料為主,並針對市志有誤之處進行修正補充。續修三冊分卷跟市志一致,兼顧了地方志傳統,文字寫法更符合現代所需,讓有志於新竹市地方研究的新舊讀者,皆能閱讀便利並得到更多屬於新竹市特有的知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