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修新竹市志中冊/卷四選舉志/中央公職人員選舉/國民大會代表選舉/國民大會代表選舉,頁840-852。
壹、第二屆國民大會代表選舉 貳、第三屆國民大會代表選舉 一、法律根據擊選舉機關 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一條、第四條、第五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三條第一項第一款、第四十五條之第一項及同法施行細則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一款、第四十二條第一項之規定辦理此次選舉。依中央選舉委員會公告,新竹市以行政區域為選舉區,於民國80年10月成立第二屆國民大會代表選舉新竹市選舉委員會,由市長童勝男兼任主任委員,其他委員包括蔡添聰、蔡建豐、高蘭貴、吳陸、李振邦、張金練、吳錦江、以及楊洪秋霞等人。
本件內容節錄自《續修新竹市志中冊》,〈卷四選舉志〉,第840-852頁。(新竹市:新竹市文化局,民94年)
基於歷史文化之記錄需要不斷延續始能保存,新竹市政府於民國91年動工修纂《續修新竹市志》。延續前作《新竹市志》,續修的內容以民國75年至85年新竹市的各項資料為主,並針對市志有誤之處進行修正補充。續修三冊分卷跟市志一致,兼顧了地方志傳統,文字寫法更符合現代所需,讓有志於新竹市地方研究的新舊讀者,皆能閱讀便利並得到更多屬於新竹市特有的知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