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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任總統、副總統選舉

續修新竹市志中冊/卷四選舉志/中央公職人員選舉/總統、副總統選舉/第九任總統、副總統選舉,頁808-813。

一、法律根據擊選舉機關 依據民國83年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第一項規定,自85年第九任總統、副總統起,由全體人民直接選舉總統、副總統。於是,中央選舉委員會於民國84年11月23日,依據總統選罷法第二十二條第二項、第三十二條第一款,第三十六條,同法施行細則第十六條、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七條,發布第九屆總統、副總統選舉公告。此次總統、副總統選舉係與第三屆國民大會代表選舉合併舉行。新竹市第九屆總統、副總統暨第三屆國民大會代表選舉委員會隨之成立,以蔡添聰主任秘書為代理主任委員,蔡建豐、張金鍊、吳錦江、楊洪秋霞、蔡兆章、李振邦、劉振文、吳陸及許淑芬為委員,辦理各項選舉事務。

本件內容節錄自《續修新竹市志中冊》,〈卷四選舉志〉,第808-813頁。(新竹市:新竹市文化局,民94年)

基於歷史文化之記錄需要不斷延續始能保存,新竹市政府於民國91年動工修纂《續修新竹市志》。延續前作《新竹市志》,續修的內容以民國75年至85年新竹市的各項資料為主,並針對市志有誤之處進行修正補充。續修三冊分卷跟市志一致,兼顧了地方志傳統,文字寫法更符合現代所需,讓有志於新竹市地方研究的新舊讀者,皆能閱讀便利並得到更多屬於新竹市特有的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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