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志第五卷文教志/教育設施/光復後之教育設施/中等教育之設施,頁512-537。
日據時期本省施行之中等教育學制,乃日本之學制。光復後,省教育當局為了統一一國之教育制度,乃頒令自民國三十五年八月起,一律改為中國之學制。並經遵照部頒規定,參酌本省情形,訂定『臺灣省公私立中學校新舊制各年級調整辦法』以實施,據此,本省所有各中學之學制,皆採用部頒規定初高兩級分段置之三三制。除編制調整外課程亦修訂。更於三十五年度起,依行政區域劃全省為八個中學區,時新竹縣、新竹市並屬於第二學區(註五)。 民國三十五年度起,本省中等教育設施可分為省立、縣市立、私立中學三種。斯時本市擁有省立中學二所(三三制),即『省立新竹中學』(原『新竹州立新竹中學』)及『省立新竹女子中學(原『新竹州立新竹高等女校』)。
本件內容節錄自《新竹市志》,〈卷五文教志〉,第512-537頁。(新竹市:新竹市政府,民86年)
民國72年內政部公布地方志書纂修辦法後,新竹市政府即著手新竹市志叢書之修訂。歷經7年的資料整理,彙集各界學者撰寫編修,終於在民國86年出版八卷共16冊的集大成志書,將新竹市從史前至民國75年的歷史地理、政治社會、教育文化、地方經濟及人物等內容一併納入,不但是民眾了解新竹市的入門書典,也是協助後進學者研究新竹地方知識的基礎文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