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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復後之初等教育設施

新竹市志第五卷文教志/教育設施/光復後之教育設施/初等教育之設施,頁487-511。

本省初等教育中之國民學校,設立於民國三十(日昭和十六年,1941),其名稱與修業年限,均與我國內地之國民學校相同,祇是其施教目標,在於實現『皇民化』之教育。 民國三十四年(1945)十月二十五日,臺灣光復,十一月開始接收地方行政,國民學校即由臺灣省教育處第三科分别指定接收。其屬於各州廳者,由各州廳接管委員會接收;其屬於各市者,由各市政府接收;屬於各師範學校者,亦由各師範學校接收,依此規定一律收為國民學校,授以同等課程,並廢除國民學校附設之高等科,另增設縣立初級中學(註二)。

本件內容節錄自《新竹市志》,〈卷五文教志〉,第487-511頁。(新竹市:新竹市政府,民86年)

民國72年內政部公布地方志書纂修辦法後,新竹市政府即著手新竹市志叢書之修訂。歷經7年的資料整理,彙集各界學者撰寫編修,終於在民國86年出版八卷共16冊的集大成志書,將新竹市從史前至民國75年的歷史地理、政治社會、教育文化、地方經濟及人物等內容一併納入,不但是民眾了解新竹市的入門書典,也是協助後進學者研究新竹地方知識的基礎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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