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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據時期的公學校

新竹市志第五卷文教志/教育設施/日據時期之教育設施/初等教育之設施/公學校,頁331-346。

公學校係日本人教育臺灣人之機關,可分六年制漢人公學校及四年制蕃人公學校(即後之第二號表第三號表國民學校)。本市内不含四年制蕃人公學校之設施,故不贅述。 光緒二十一年(日明治二十八年,1895)六月,在臺北大稻埕設學校部事務所,七月移至芝山巖,稱「芝山巖學校部學堂」,即國語(日語)學校,對臺灣弟子教授日語,更培養彼輩為日語教師(註十七),此為對臺灣弟子教育之濫觴。 光緒二十二年(日明治二十九年,1896),臺灣總督府於五月二十一日,公佈府令第四號,由國庫支辦直轄於總督府之『國語傳習所』,全省分設十四所,展開日語教育(註十八),是為公學校之前身。

本件內容節錄自《新竹市志》,〈卷五文教志〉,第331-346頁。(新竹市:新竹市政府,民86年)

民國72年內政部公布地方志書纂修辦法後,新竹市政府即著手新竹市志叢書之修訂。歷經7年的資料整理,彙集各界學者撰寫編修,終於在民國86年出版八卷共16冊的集大成志書,將新竹市從史前至民國75年的歷史地理、政治社會、教育文化、地方經濟及人物等內容一併納入,不但是民眾了解新竹市的入門書典,也是協助後進學者研究新竹地方知識的基礎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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