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志第五卷文教志/教育設施/清代之教育設施/科舉/貢舉,頁295-296。
所謂貢舉,及各府、縣、廳儒學所選出之生員(如廩膳生、副榜舉人-鄉試成績優秀因定額未取中之首名童生),貢舉入國子監太學肄業之制。然因上貢留學北京,其費用繁重,故多為名譽稱號。有清一代本市貢生,僅為虛銜,無上貢肄業之實(註七八)。 貢生可分六類: 1.歲貢生:按一定年期,由儒學廩生貢舉(如新竹每四年一頁)。 2.副貢生:由副榜舉人貢舉者。 3.恩貢生:國家慶典例外加額,由儒學廩生貢舉。 4.拔貢生:每十二年一次,學政使就儒學考選拔貢者。 5.優貢生:每三年一次,歲考後貢舉品學兼優者,無定額。 6.例貢生:納捐而非由實力而得者(註七九)。
本件內容節錄自《新竹市志》,〈卷五文教志〉,第295-296頁。(新竹市:新竹市政府,民86年)
民國72年內政部公布地方志書纂修辦法後,新竹市政府即著手新竹市志叢書之修訂。歷經7年的資料整理,彙集各界學者撰寫編修,終於在民國86年出版八卷共16冊的集大成志書,將新竹市從史前至民國75年的歷史地理、政治社會、教育文化、地方經濟及人物等內容一併納入,不但是民眾了解新竹市的入門書典,也是協助後進學者研究新竹地方知識的基礎文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