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志第五卷文教志/教育設施/清代之教育設施/科舉,頁294。
康熙二十二年(1683),初領臺灣,文事未暇。二十五年(1686),分巡臺廈兵備道周昌,始請開科考試獲准。翌二十六年(1867)開科考試,乃為清人治臺科舉考試之始。 清代科舉因明制,以四書、經義、論第取士,其制可分為二:一、三年兩試之歲考、科考(考秀才);二、三年一試之貢舉(考貢生)、鄉試(考舉人)、會試(考進士),皆有文武之别(註六九),士子讀書,莫不以躋身科第為榮,臺灣之科舉考試亦如之。
本件內容節錄自《新竹市志》,〈卷五文教志〉,第294頁。(新竹市:新竹市政府,民86年)
民國72年內政部公布地方志書纂修辦法後,新竹市政府即著手新竹市志叢書之修訂。歷經7年的資料整理,彙集各界學者撰寫編修,終於在民國86年出版八卷共16冊的集大成志書,將新竹市從史前至民國75年的歷史地理、政治社會、教育文化、地方經濟及人物等內容一併納入,不但是民眾了解新竹市的入門書典,也是協助後進學者研究新竹地方知識的基礎文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