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志第五卷文教志/教育設施/清代之教育設施/書院,頁278-284。
中國書院制度創始於唐,原為藏書的地方。唐末五代戰亂,學校多廢弛,書院開始具有學校教育功能而大盛,此後延續不斷,下至清代猶盛極一時。台灣文教均本源於大陸,故書院亦在清代興盛起來(註十八)。 書院之制,主在補官學之不逮,達興賢育才之目標。乾隆元年(1736)上諭: 書院之制所以導進人才,廣學校所不及,我世宗憲皇帝命設之省會,發帑金以資膏火,恩意至渥也。……國子監學雖設於京師,而道里遼遠。四方之士,不能胥會,則書院即古侯國之學也。居講席者,固宜老成宿望,而從游之士,亦必立品勤學,爭自灌磨,俾相觀而善,庶人才成就,足備朝廷使,不負教育之意。
本件內容節錄自《新竹市志》,〈卷五文教志〉,第278-284頁。(新竹市:新竹市政府,民86年)
民國72年內政部公布地方志書纂修辦法後,新竹市政府即著手新竹市志叢書之修訂。歷經7年的資料整理,彙集各界學者撰寫編修,終於在民國86年出版八卷共16冊的集大成志書,將新竹市從史前至民國75年的歷史地理、政治社會、教育文化、地方經濟及人物等內容一併納入,不但是民眾了解新竹市的入門書典,也是協助後進學者研究新竹地方知識的基礎文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