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志第五卷文教志/教育行政/清代之教育行政/教育行政機關,頁111-114。
清康熙二十二年(明永曆三十七年,1683),清廷派福建水師提督施琅率兵進攻澎湖,明將劉國軒戰敗逃回臺灣,鄭克塽見大勢已去,乃奉册投降,明朝遂絕,次年(清康熙二十三年,1684),臺灣正式歸清統治,成為清廷之版圖。 清初將臺灣劃為一府三縣,即臺灣府及臺灣、鳳山、諸羅三縣。按清制,一省之最高教育行政長官為提督學道,掌一省之學校士習文風之政令與貢舉等相關事宜。雍正四年(1726),改稱提督學政;清末改稱提學使,印官則由吏部簡派侍郎京郎翰磨科道部屬等官由進士出身者任之。然臺灣原屬福建一府,學政應由福建之提學道負責。惟駐於福建省會之提學道,以臺灣孤懸海外,不克遠涉兼顧,故援陝西省延安、廣東省瓊州之例,委託由在臺最高行政長官兼理,而臺灣隸清版圖之初其最高軍政首長乃分巡臺廈兵備道,故由分巡臺廈兵備道兼理學政(註一)。
本件內容節錄自《新竹市志》,〈卷五文教志〉,第111-114頁。(新竹市:新竹市政府,民86年)
民國72年內政部公布地方志書纂修辦法後,新竹市政府即著手新竹市志叢書之修訂。歷經7年的資料整理,彙集各界學者撰寫編修,終於在民國86年出版八卷共16冊的集大成志書,將新竹市從史前至民國75年的歷史地理、政治社會、教育文化、地方經濟及人物等內容一併納入,不但是民眾了解新竹市的入門書典,也是協助後進學者研究新竹地方知識的基礎文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