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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指定之十二處古蹟指定的程序

新竹市志第一卷土地志/名勝古蹟/古蹟/內政部指定的十二處古蹟/古蹟指定的程序,頁393-396。

內政部於民國六十八年邀請專家學者對全台各地具古蹟價值之古建築物及遺址,進行初步調查評估,並分別給予「暫列古蹟」之等級編序,以作為正式指定前的建檔參考。新竹市被列入的計有東門城(一級)、天旌節孝坊(楊氏,一級)、天旌節孝坊(張氏,一級)、節孝坊(蘇氏,一級)、鄭用錫墓(一級)、李錫金孝子坊(二級)、潛園(二級)、鄭氏家廟(二級)、進士第(二級)、新竹都城隍廟(三級)、長和宮(三級)、武聖廟(三級)、開台金山寺(三級)等共計十三處。

本件內容節錄自《新竹市志》,〈卷一土地志〉,第393-396頁。(新竹市:新竹市政府,民86年)

民國72年內政部公布地方志書纂修辦法後,新竹市政府即著手新竹市志叢書之修訂。歷經7年的資料整理,彙集各界學者撰寫編修,終於在民國86年出版八卷共16冊的集大成志書,將新竹市從史前至民國75年的歷史地理、政治社會、教育文化、地方經濟及人物等內容一併納入,不但是民眾了解新竹市的入門書典,也是協助後進學者研究新竹地方知識的基礎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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