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志第一卷土地志/市街(城池)/光復後市街的變化/機能區的轉移,頁327-331。
光復後,新竹市一度為省轄市。原新竹州改為新竹縣,縣治設桃園。民國三十九年(西元一九五○),重劃臺灣的地方行政區域,將新竹縣分成桃園、新竹、苗栗三縣,省轄新竹市改為新竹縣轄市,新竹縣治則置於新竹市內,此後維特不變。到了民國七十一年七月一日,新竹市升格為省轄市。因此,新竹市仍是一個行政中心,具有政治機能。 由於日據末期,新竹已有不少工廠設立,同時日軍在市街西側建立海軍機場,並部署軍隊,於是在戰爭期間屢遭盟軍空襲轟炸。不少工廠、學校、公共建築毀於砲火。
本件內容節錄自《新竹市志》,〈卷一土地志〉,第327-331頁。(新竹市:新竹市政府,民86年)
民國72年內政部公布地方志書纂修辦法後,新竹市政府即著手新竹市志叢書之修訂。歷經7年的資料整理,彙集各界學者撰寫編修,終於在民國86年出版八卷共16冊的集大成志書,將新竹市從史前至民國75年的歷史地理、政治社會、教育文化、地方經濟及人物等內容一併納入,不但是民眾了解新竹市的入門書典,也是協助後進學者研究新竹地方知識的基礎文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