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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塹設治與築城

新竹市志第一卷土地志/市街(城池)/竹塹街的形成與發展/竹塹設治與築城,頁274-282。

康熙二十三年(西元一六八四),臺灣歸入清廷版圖,劃設一府三縣,竹塹屬諸羅縣管轄;而實際上縣治僅及於半線(今彰化市),北臺一帶營屬化外。二十餘年後,移居墾殖之勢已逐漸越過半線向北拓展,於是有另外設縣之議。同時,康熙五十年(西元一七七一),為了搜捕海盜鄭盡心,於淡水八里坌派駐分防千總,並設大甲溪以北七塘防汛,竹塹塘即為其一,駐守目兵十五名,扼守港口船運與南北往來陸路,負有稽察奸宄、護送族行、傳遞公文等任務(註十七)(見圖二)。直到雍正元年(西元一七二三),始劃虎尾溪以北地區,設彰化縣與淡水廳(註十八)。淡水廳同知負責稽查北路,兼督彰化捕務,廳治附於彰化。至雍正九年(西元一七三一),才將大甲溪以北的刑名錢穀等事務劃歸淡水同知管理,並將廳治移駐竹塹,正式分治,管轄範圍由大甲溪以北至三貂嶺,東至內山番界,西至海(圖三)。但是淡水同知卻仍舊駐劄彰化(註十九),於是在雍正十年(西元一七三二)時,增添竹塹巡檢,駐竹塹兼司獄之事,以代行淡水廳行政事務(註二十)。遲至乾隆二十一年(西元一七五六),淡水同知王錫縉始由彰化移駐竹塹。計自正式設治於竹塹起,同知僑居彰化二十五年,竹塹便在此有設治之名,無官治之實下發展。

本件內容節錄自《新竹市志》,〈卷一土地志〉,第274-282頁。(新竹市:新竹市政府,民86年)

民國72年內政部公布地方志書纂修辦法後,新竹市政府即著手新竹市志叢書之修訂。歷經7年的資料整理,彙集各界學者撰寫編修,終於在民國86年出版八卷共16冊的集大成志書,將新竹市從史前至民國75年的歷史地理、政治社會、教育文化、地方經濟及人物等內容一併納入,不但是民眾了解新竹市的入門書典,也是協助後進學者研究新竹地方知識的基礎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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