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志第一卷土地志/氣候/雲量、日照、蒸發與相對溼度/日照、蒸發與相對溼度,頁146-150。
本市的年平均日照時數為1941.0小時,比台北(1646小時)和基隆(1260小時)多,而比台中(2463小時)、台南(2623小時)為少。這種區域差異,正和年平均雲量的差異相反。(註二九) 在日照時數的年中變化方面(表十),本市以二月份的月平均日照時數最少,只有87.5小時;三月起逐漸增加,至七月增到最高峰,月平均日照時數為249.3小時。七月份的月平均日照時數,為二月份的2.85倍,年中變化相當劇烈。八月以後,月平均日照時數又開始逐漸減少,並在翌年二月減到最低。值得注意的是,本市月平均日照時數,由春季至夏季的增加速度,遠比由夏季至翌年春季的減少速度為快。
本件內容節錄自《新竹市志》,〈卷一土地志〉,第146-150頁。(新竹市:新竹市政府,民86年)
民國72年內政部公布地方志書纂修辦法後,新竹市政府即著手新竹市志叢書之修訂。歷經7年的資料整理,彙集各界學者撰寫編修,終於在民國86年出版八卷共16冊的集大成志書,將新竹市從史前至民國75年的歷史地理、政治社會、教育文化、地方經濟及人物等內容一併納入,不但是民眾了解新竹市的入門書典,也是協助後進學者研究新竹地方知識的基礎文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