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志第一卷土地志/氣候/氣溫/絕對氣溫與最大日溫差,頁131-133。
絕對氣溫的高低與最大日溫差的大小,對產業活動的發展頗有影響。例如,對一般的日常生活而言,出現攝氏37度以上的絕對氣溫,將引起身體的不適;就農業發展來說,攝氏5度以下的絕對氣溫,會妨礙某些作物的發育;攝氏2度以下的絕對低溫,更將導致農作物的霜害。 就絕對高溫而言,本市除二月份外,各月均曾出現攝氏30度以上的絕對高溫。從民國27年至79年的52年間,絕對最高溫是攝氏38.7度,出現於民國53年8月7日;其次是攝氏38.2度,出現於民國52年9月5日。整體而言,攝氏37度以上的絕對高溫,分布於仲夏至初秋之間,展現了本市夏季氣候的副熱帶海洋性的顯著性質。此外,從初冬到仲冬,本市亦均曾出現攝氏30度以上的絕對高溫,它們分別是出現於民國57年12月9日的攝氏31.1度,和出現於民國39年1月17日的攝氏30.3度。在暮冬的二月,共有二次絕對最高溫達攝氏29.8度,其出現時間分別是民國68年2月23日和77年2月25日。冬季出現攝氏30度左右的絕對高溫,再次驗證本市氣候受海洋影響的濃烈。
本件內容節錄自《新竹市志》,〈卷一土地志〉,第131-133頁。(新竹市:新竹市政府,民86年)
民國72年內政部公布地方志書纂修辦法後,新竹市政府即著手新竹市志叢書之修訂。歷經7年的資料整理,彙集各界學者撰寫編修,終於在民國86年出版八卷共16冊的集大成志書,將新竹市從史前至民國75年的歷史地理、政治社會、教育文化、地方經濟及人物等內容一併納入,不但是民眾了解新竹市的入門書典,也是協助後進學者研究新竹地方知識的基礎文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