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志第八卷藝文志/藝術/戲劇/露天電影,頁109-110。
電影是綜合了時間、空間藝術及科學而成的第八藝術,也是二十世紀初的文明之產物。它原本都在一特定的屋內放映,供民眾觀賞,但隨之電影技術的高度進步,全世界各地也都相繼出現露天放映電影供觀眾欣賞的現象。 台灣觀眾接觸電影,約在日治時代大正末年及昭和初年之間,電影院的出現由北而南,如雨後春筍。可是,當時鄉村要觀賞電影,必須赴鄰近的「市」或「街」(等於現在的「鎮」)。如果鄰近並無「市」或「街」,則必須等待巡迴「映畫興行業者」(日語「興行」為巡迴公演之意)來臨,這便是台灣野台電影的開始,時間在昭和廿年後半期。由於當時是默片時代,興行業者必須僱用現場講解的說明員(稱為「辯士」」),所放映的有:日本的內地下片的舊片或以日計算租金之租片,及中國來的武俠片如「火燒紅蓮寺」、「關東女俠」等。
本件內容節錄自《新竹市志》,〈卷八藝文志〉,第109-110頁。(新竹市:新竹市政府,民86年)
民國72年內政部公布地方志書纂修辦法後,新竹市政府即著手新竹市志叢書之修訂。歷經7年的資料整理,彙集各界學者撰寫編修,終於在民國86年出版八卷共16冊的集大成志書,將新竹市從史前至民國75年的歷史地理、政治社會、教育文化、地方經濟及人物等內容一併納入,不但是民眾了解新竹市的入門書典,也是協助後進學者研究新竹地方知識的基礎文獻。


